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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银宏新型建材厂年产3600 万块/年页岩砖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7-11-29 17:20:15    访问次数:6202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天。

2017 年10 月26 日宜城市银宏新型建材厂根据《宜城市银宏新型建材厂年产3600 万块/年页岩砖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宜城市银宏新型建材厂年产3600 万块/年页岩砖生产项目位于宜城市南营办事处万洋村一组。项目用地面积19000 余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栋生产车间,布置3600 万块/年页岩砖生产线,主要包括原料破碎、制坯、隧道窑煅烧(两烧两烘)。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1 年6 月由襄樊万瑞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宜城市银宏新型建材厂年产3600 万块页岩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1 年11月宜城市环保局签发文件(宜环函[2011]82 号),对《宜城市银宏新型建材厂年产3600 万块页岩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下发审批意见。项目2011 年初开工建设,于2011 年6 月建成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本次阶段性工程验收项目实际总投资6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92万元。

(四)验收范围

宜城市银宏新型建材厂年产3600 万块页岩砖生产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更情况

环评及批复要求隧道窑烟气经排潮风机经碱式水膜脱硫除尘器处理后由15 米排气筒外排。实际银宏公司在烟气烟道上加设了碱喷淋装置,烟气经碱液喷淋脱硫除尘后再经50 米排气筒排放,脱硫除尘措施不变,排气筒加高,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新鲜用水主要为制砖坯用水及生活用水。生产用水直接进入砖坯后在烘干煅烧过程中挥发损耗,无生产废水排放。本项目位于城郊结合部,厂内工人均为当地民工,因此厂区内不设食堂,厂区内仅3-5 个人生活,少量的洗手等普通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周边农用沟渠,厕所污水旱厕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家肥。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生产车间隧道窑烟气,以及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产生的粉尘和运输扬尘。煅烧废气经碱喷淋装置脱硫除尘后由50 米排气筒排放,通过封闭堆场,加盖顶棚以及人工洒水降尘,厂区内限速减少及运输扬尘。

(三)噪声

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是设备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减振、隔声处理,并利用厂房隔声、合理的进行平面布局,距离衰减、绿化降噪等措施不同程度的降低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页岩、废砖坯、残次品砖,全部回收返回生产作为原材料重新利用。二是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窑炉烟气经碱喷淋脱硫、除尘后,排放的烟气中烟尘最大排放浓度28.8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265mg/m3、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2.64mg/m3,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中排放限值(烟尘:200mg/m3,SO2:850 mg/m3,氟化物:6 mg/m3),同时也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 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SO2:300mg/m3,氟化物:3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196 mg/m3,也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 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

200mg/m3)。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厂界外浓度范围为0.110~0.27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项目生产用水主要是制砖坯调配、混料用水,直接进入砖坯中在煅烧过程中蒸发;烟气喷淋装置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出口COD、SS等污染物浓度均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进入周边农用沟渠后用于农田灌溉可行。

3、噪声: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49.8dB(A)~58.3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1.1~43.5dB(A),均达到(GB3096-2008)2 类标准评价。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厂界噪声和无组织废气均达标排放,少量生活污水用于周边农灌不外排,固废零排放,工程建设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宜城市银宏新型建材厂年产3600 万块页岩砖生产项目工程内容和环境保护设施按环评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性质、主要生产工艺和主要环保设施没有重大变更,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建设期间和调试期间没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没有因为污染问题的纠纷投诉案件。验收报告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根据《验收监测表》,验收项目废水、废气、噪音均实现了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等到合规的贮存、处理和处置,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后续整改要求和建议

1、 项目进一步整改、完善措施与建议

(1)进一步完善煤渣、页岩等原材料库房的封闭措施;

(2)建议对原料破碎、输送、制坯等工序的无组织排放点增加收尘除尘或抑尘设施;

(3)建议逐步对厂区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完善洒水抑尘措施;

(4)完善厂区雨水收集系统的建设,建议在雨水排口增加沉淀池,厂区内收集的雨水应经沉淀处理后外排;

(5)对碱喷淋脱硫除尘设施加强维护,确保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 验收监测报告需要完善的内容

(1)补充页岩、煤渣的硫含量分析报告,以及煤渣来源的证明材料,并以此为依据校核项目SO2 等主要污染物的产生量;

(2)补充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察意见作为报告附件。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组签字表附后。

宜城市银宏新型建材厂

2017 年10 月26 日